乾县男子杨某谎称自己是政府工作人员,共先后诈骗咸阳、西安等地多位受害人数十万元。近日,乾县警方接警后将杨某抓获并刑拘。
嫌犯车上搜出仿真枪
7月24日,乾县公安局接到一受害人报案称,不久之前,他从一名自称是安全部门工作人员的男子手里购买了3辆小轿车,当时卖主杨某称所售车辆系法院拍卖的顶账车,所以价格都比较低,后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他发现3辆车均为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他怀疑自己可能被杨某骗了。接警后,乾县公安局认为案情重大,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调查。
专案组民警经过摸底排查,于8月1日18时左右在西安市将杨某抓获,现场缴获杨某驾驶的一辆越野车以及一把仿真手枪。随后,办案民警又从杨某住所查获假安全部门工作证4本、假身份证等证件,以及“伸缩警棍”、“手铐”、“警服”等大量假警用物品,同时还查获高档皮包、手机、购物卡等价值数万元的物品。据杨某讲,该辆越野车也是其从某租赁公司租的,而仿真手枪、假证件及警用品,是其诈骗时用来乔装政府工作人员用的。
案发前两次被判刑
民警经过审查发现,今年30岁的杨某系乾县人,2003年曾在某县公安局刑警队临时待过一段时间,后又离开了。2006年杨某因冒充国家机关人员招摇撞骗,被秦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8年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据杨某交代,去年冬季以来,他曾冒充公安民警,以发生交通事故为名,在咸阳市渭城区骗取两女青年现金24000余元。后又在西安、咸阳渭城区及乾县等地,用假身份证租来9辆小轿车,冒充安全部门工作人员,谎称其所租车辆系拍卖法院判决的顶账车,以较低的价格非法出售倒卖给他人,从中牟利40余万元。在其非法出售汽车的时候,为了获取受害人的信任,杨某购买了一些假证以及仿真手枪。今年7月20日,杨某还冒充安全部门工作人员,以能够帮别人从银行贷到款为名义,诈骗乾县一对夫妇现金11万元。记者昨日获悉,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乾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