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输了钱,竟用租车抵债。9月14日,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赴黑龙江省成功令刘某投案。
刘某为黑龙江人,大学毕业后留在廊坊工作,并在廊坊安家落户。工作之余,刘某迷上了赌博,并在外面欠下赌债。为还赌债,2009年10月,刘某到永清县一汽车租赁部,由其朋友李某担保租了一辆刚购买不久的北京现代伊兰特轿车,并交给汽车租赁部老板1500元钱,后刘某将汽车抵赌债给了北京一男子。以同样方式,刘某在廊坊某租赁公司租赁一辆车后将车抵押给了魏某,后刘某便消失了踪迹。永清县租车部老板多方联系刘某和李某未果,于当年12月到永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由于案发已经两个月,案件线索少,经侦大队多次对刘某组织抓捕未果。“清网行动”以来,永清县公安局发现刘某在廊坊市也曾租赁汽车抵押给他人骗取钱财,被广阳分局上网追逃。永清县公安局及时与广阳警方联系,协同作战。今年9月13日,获知刘某在黑龙江省宾县出现的线索后,经侦大队远赴黑龙江,对其进行抓捕,迫于多方压力,刘某于9月14日主动向永清警方投案自首,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